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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法学院”在汉滨初中高新校区“开庭”
发布时间: 2019/1/7 14:06:58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12月17日,汉滨初中高新校区举行了“红领巾法学院”授牌仪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海明玉,汉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海斌参加了仪式,活动由共青团汉滨区委副书记田吉主持。

冯康为汉滨初中高新校区颁发了由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高院联合命名的“红领巾法学院”铜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汉滨区人民法院为汉滨初中高新校区分别捐赠10000元和5000元建设资金。杨海斌为“红领巾法学院”工作开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聚合力,强化阵地建设;二是抓关键,强化活动开展;三是重宣传,强化工作实效。    



授牌仪式结束后,汉滨初中高新校区学生展示了一场“模拟法庭”的“庭审”。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所选庭审案例非常有典型性,整个庭审流程程序规范、节奏紧凑、推进流畅。同学们的精彩展示得到现场各级领导、师生的一致好评。

创建“红领巾法学院”旨在通过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形象化、参与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中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让学生们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增强了法律意识,树立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近距离接触和感受法律文化,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做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