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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汉滨区委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5/3/2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一)履行共青团汉滨区委员会赋予的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的职责,依据有关章程领导少先队工作,对青年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
(二)参与制定汉滨区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三)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生活状态与需求,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青少年思想教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青少年的成才致富服务。
(五)研究新时期共青团组织建设问题,积极开展团建创新实践,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的组织负责人,开展各级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指导开展各级团组织的文化建设,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校园文化建设。
(七)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汉滨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建设繁荣、和谐、宜居新汉滨努力奋斗。努力维护汉滨的社会稳定。
(八)负责全区青年的统战工作,增进全区各族各界青年的团结,积极开展青年对外交流活动。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在全区重大社会活动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